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卫生院发电机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FEGD-CT14883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15年01月06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01月12日 |
招标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卫生院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采购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拟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卫生院发电机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FEGD-CT14883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1月06日 至2015年01月12日 五个工作日。
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 |
发电机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一项 |
28 |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程并能投入使用发电)。 |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且在经营范围内经营;
(2)、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3)、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c.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证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d.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e. 本公告合格报价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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