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器械设备二次采购公告 |
招标编号: | JSDG20141222002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电子通信 |
公告日期: | 2015年01月06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01月12日 |
招标机构: | 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器械设备二次采购公告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受 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就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器械设备采购一事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器械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JSDG20141222002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内。
4、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内燃机拆装工具(6套)、工具小车(6辆)、大剪式举升机(1台)、六缸柴油机发动机实训台(4台)、挖掘机训练模拟机(4台)、带辅助臂式轮胎拆装机(1台)、发动机附件拆装翻转架(6台);详细规格参数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最高限价约44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书按无效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询价单。
二、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的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供评委审查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合格证书(原件);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四、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必须以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连云港市分行兴隆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100723495820016666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开标前办理好,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付款方式:分期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款50%,一年后付30%,余额两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六、评标办法: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七、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46-4号12楼)
时间:2015年1月06日-2015年1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日除外)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1月14日下午14时30分。
九、报价资料要求及递交方式:
报价资料要求:正本1本,副本2本,统一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等可替换方式装订,否者视为无效投标。
递交方式及地点:专人送达至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一号连云区政府会议室(B203室)。
十、其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器械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JSDG20141222002
投标单位名称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月12日下午17:00整
单位盖章:
说明: 2015年1月12日下午17:00整之前递交“投标报名表”到本公司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我公司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标签:器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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