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沥东社区沥东大道改造工程 |
招标编号: | 440620150013 |
招标行业: | 工程行业 - 建筑工程 |
公告日期: | 2015年01月06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01月08日 |
招标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本招标项目 沥东社区沥东大道改造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集体自筹与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大沥
2、项目概 况: 本项目为对沥东大道(广佛路至联滘路)进行升级改造,全长约1216.62m(其中K0+000-K1+040为沥东段,K1+040-K1+216.618为沥中段)。原沥东大道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路中设置1.5米中央绿化带,两侧为砼人行道。本次改造为面层加铺两层沥青砼,更换绿化带、人行道花岗岩侧石,铺设彩色人行道透水砖,栽植绿化、拆除原路灯、重新设置路灯,设置交通标志线、标志牌等。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3、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大沥 。
4、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等 招标文件、施工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
5、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3月,2015年6月完工,施工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只接受 独立申请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资质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或以上资质(含叁级)的施工企业。
2、 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曾成功地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质量合格的(单项工程合同造价人民币600万元或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3、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 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的人员中选取, 且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其它人员要求:
安全员: 1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施工员: 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3) 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得兼任。
(4) 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投标人如为广东省以外的,其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其他人员不作要求)必须已经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信息备案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登记的为准。投标人须打印广东建设信息网站(网址: http://www.gdcic.net )显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其他人员不作要求)相关信息资料的网页页面,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4、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
6、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报名资料的申请人。
备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设计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如以上情况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提出投标申请,只允许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 ) 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4 ) 本工程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投标工作,本项目定标后与本工程的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 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到项目所在地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给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居民委员会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8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4 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 100 米)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信用社 (即农商银行) 缴款 ,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报名。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收款人户名: 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②收款人账号: 80020000003784345 ; ③收款人开户行: 南海农商银行桂城支行 ; ④ 款项来源: 南海区大沥镇沥东居委会沥东社区沥东大道改造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费。注: “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⑤缴费金额:800元,报名截止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截止。
获取资料 时间: 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8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资料、基本账户开户证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 2015年1月19日 上 午 9时00 分~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
4、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hcet.com)与大沥政务网(http://dali.nanhai.gov.cn)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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