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2015年度环境监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招标编号: | ZHGJ2015-008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能源电力 |
公告日期: | 2015年01月09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01月16日 |
招标机构: |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采购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一、项目的名称、项目内容、数量、服务期、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珠海市垃圾发电厂2015年度环境监测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2015年度环境监测采购项目 1项
3、服务期:常规项目的采样时间:厂界噪声采样在第二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前完成,锅炉废气、厂界恶臭采样时间是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前完成,废水、炉渣采样在每月中旬前完成。二噁英类采样时间为第二季度。出具报告时间:常规项目采样后十天内出具报告,二噁英类采样后一个月内出具报告;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文件下载地址www.zhgpo.gov.cn)。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A、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或法人/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需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C、具备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即具有“CMA”认证证书),同时具有谈判项目要求中所列项目(二噁英类污染物和炉渣热灼减率除外)的检测能力。必须提供国家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谈判现场提交以上资质证书和检测能力附表原件查验,否则视为不具备谈判资格。
D、若谈判供应商不具有二噁英类污染物和炉渣热灼减率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则谈判文件中需提供谈判供应商委托第三方具有二噁英类污染物和炉渣热灼减率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单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单位的相关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含检测能力表)复印件加盖被委托单位公章,谈判现场提交委托书原件查验,否则视为不具备谈判资格。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月9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谈判文件售价: 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1月19日14:30-15:00 (北京时间)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月19日15:00 (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5年1月19日15:00 (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标书费及成交服务费收款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六、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068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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