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工程学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2015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项目化工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15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项目化工设备采购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5]007209号
采购项目编号:3048201511164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13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台 |
280,000 |
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
2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化工仪器 |
1 |
批 |
300,000 |
3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电化学工作站 |
1 |
批 |
250,000 |
4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化工检测设备 |
1 |
批 |
30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包4 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5年11月17日 起至2015年11月27日止,每天每日上午8: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东风路123号(招标三处4楼404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 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提供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查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身份证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6,9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9:00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湖南工程学院 联系人:陈志强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