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2538号
联系方式: 0530555522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联系方式:0531-86921129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06027201300015
四、项目名称: 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SDSS-2013278-C068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共1个包,供应商不得对包内设备分解响应. 除备注标注为“可采进口设备”外,其他设备不接受原装进口产品报价。详细技术指标见第三章项目说明部分。
分包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台 |
1 |
可采进口 |
2 |
台式多功能高速(冷冻)离心机 |
台 |
1 |
可采进口 |
3 |
分析天平 |
台 |
1 |
|
4 |
核酸分析仪 |
台 |
1 |
可采进口 |
5 |
气相色谱仪 |
台 |
1 |
可采进口 |
6 |
弹簧冲击锤 |
台 |
1 |
可采进口 |
7 |
多功能电气综合测试仪 |
台 |
1 |
可采进口 |
8 |
组合式硬度计 |
台 |
1 |
可采进口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要求;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 主要设备及招标文件中注明“可采进口”的设备必须提供制造商(原装进口产品可提供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其他设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出具代理资格证书。
5、采购设备属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范围的,所投报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3年10月12日-10月28日,上午8:30-下午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方式:纸质文件或U盘拷贝,售价:200元/包。若需邮寄,请加邮寄费50元,连同谈判文件工本费用一起汇至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单位: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帐号:7377010182800012701)。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10月3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八、谈判时间:2013年10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九、本项目联系人:韩琳 张会 联系电话:0531-86921129
邮箱:
sanyangzhaobiao@126.com十、其他: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