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贵港市财政局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A0619】【A0627】批准,现就贵港市中心血站的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及采血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 GXJLRZ2G2013035
三、采购组织类型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 购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A |
大容量低温离心机 |
台 |
1 |
B |
全自动血细胞分离机 |
台 |
1 |
C |
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 |
台 |
1 |
D |
采血车 |
辆 |
1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A、B、C分标必须满足此项要求)。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
1 、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8 日至 2013年10月24日 ,(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2 、发售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 贵港市仙依路港宁花园58号三楼 ) 。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不提供电子版本。]
4 、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A、B、C分标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予以备案,报名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不少于其投标报价的1%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6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转账、电汇、现金缴存银行 等 形式交至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贵港贵城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5953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3 年11月7日上午9时整前 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贵港市仙依路港宁花园58号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7日上午9时整在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贵港市仙依路港宁花园58号四楼)开 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联系人:李园;
联系电话:0775-4238198
传真:0775-423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