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19年05月08日 |
截止日期: | 2019年05月13日 |
招标机构: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异味治理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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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证号:锡行审投备(2018)39号 锡行审投备[2018]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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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 工程规模: 详见招标清单 工期: 9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600万元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异味治理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其他相关要求”。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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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1)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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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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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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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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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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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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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08日 20:00 时至2019年05月13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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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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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6月0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9室(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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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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