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区第二水源阳澄湖引水工程项目取水泵站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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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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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区第二水源-阳澄湖引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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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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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Y2018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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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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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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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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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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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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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和相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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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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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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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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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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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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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Y2018020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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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区第二水源阳澄湖引水工程项目取水泵站正式用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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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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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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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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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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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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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泵房、20KV变电所等的变配电系统、电缆敷设等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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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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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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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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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6年6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20KV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12万(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的变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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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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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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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12.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7、8、9、10、11条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7.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苏州市名录与园区增补名录中建筑安装专业Ⅰ组(组别不一致时以园区增补名录中的组别为准),以开标当日有效的名录为准;
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其他条件:1、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试、承修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2、投标单位具有输变电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不做预选承包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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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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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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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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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6/2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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