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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1号线南延线工程的招标公告

http://www.chemsb.com/ 2019年07月31日 浏览量: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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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无锡地铁1号线南延线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行业:机电行业 -
公告日期:2019年07月31日
截止日期:2019年08月08日
招标机构:仓莉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1号线南延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设施发〔2015〕10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  

    工程规模:  /(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工程)

    工期:  36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68万元 

    招标范围: 负责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编制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本项目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获取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监测工作中的协调配合;
负责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分析,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
专家评审并修改报告。负责相关材料的准备、汇报及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保证审查顺利进行(包含环境保护验收会务所有费用);
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上申报备案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存档备查。
(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工程)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持有有效的证书;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6年发布的《关于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拟入库单位的公示》及相应《补充公示》中“交通运输”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入库的单位;
3、业绩要求:
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 2014 年8月至2019年8月)完成过一项交通运输类环保验收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环评单位及施工期环保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故。(提供承诺书)
备注: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合同协议书+业主完工证明(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②合同协议书:需提供原件;③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及乙方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④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仅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2014年8月至2019年8月)的项目业绩被认可。
    

    财务要求:2016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 2014 年8月至2019年8月)完成过一项交通运输类环保验收项目。
备注: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合同协议书+业主完工证明(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②合同协议书:需提供原件;③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及乙方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④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仅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2014年8月至2019年8月)的项目业绩被认可。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故。(提供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1、为环境影响评价注册工程师(提供注册证);
2、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劳动社会保障关系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内附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交费证明)。
4、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适用于本项目。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31日  8:30 时至2019年08月06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8月27日 9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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