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颍州区城泉路新建临时排水管道工程项目 |
招标编号: | FGGJ-GC2020-089-1 |
招标行业: | 工程行业 - 水运工程 |
公告日期: | 2020年03月26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4月15日 |
招标机构: | 阜阳市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州区城泉路新建临时排水管道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阜阳住建【202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阜阳市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颍州区城泉路(起点为顺昌路,经人民西路、刘琦路路至窦棚沟)
2.2 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道、路面拆除及修复等,排水管道全长约130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80天
2.4 招标范围:颍州区城泉路新建临时排水管道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5 标段划分:1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为3422331.81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该类似业绩须包含排水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经理近三年(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该类似业绩须包含排水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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