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2020年博白县农业农村局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20年03月30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4月03日 |
招标机构: | 博白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粮食烘干设备30套;低温循环式粮食烘干机采购安装及配套场地建设。每套粮食烘干设备含1台热风炉和2台谷物烘干机。烘干机单机处理量:稻谷≥15吨/批;工作方式:自动电脑控制、批式低温循环式干燥;干燥层网版采用厚度不低于1.2mm的电咏冷板或不锈钢材质;热风炉额定发电量不低于50万大卡/小时;使用标准煤、生物质、木材等为燃料,配套相应热风管道;供热方式:间接供热。配套场地硬化18厘米厚,面积180平方米,压实砂石垫层厚度10厘米,同时搭建与场地和设备相适应的四面封闭铁皮棚。具体参数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8:00 至 2020年04月0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购买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⑤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⑥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核查),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将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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