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宁县董庄污水抽运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ZNZC2020- 022 |
招标行业: | 工程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14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4月20日 |
招标机构: | 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一、招标文件编号:ZNZC2020- 022
二、采购内容:对董庄外排污水进行拉运、截流。污水治理日拉运量80立方米,普工4人,汽油发电机1台,10KW污水泵2台。(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预算金额:763800.62元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2019年7月-2019年12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及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019年7月-2019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6.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
7.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首次在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请自行登录正宁县公共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0.27.249.148:9596/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登录”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 月 14日至2020年 4 月20 日(8:30时至12:00 时,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方式:
登录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0.27.249.148:9596/Accounts/Login?ReturnUrl=%2f自行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开 户 名: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宁支行
帐 号:61012300800005192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5月7日18时。并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时缴纳、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5月9日15 时 30前(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业路5号)二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5 月 9 日 15 时30分 (北京时间递)
开标地点: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业路5号)二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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