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普陀区智慧城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管线恢复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16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4月20日 |
招标机构: | 上海市普陀区河道管理所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智慧城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管线恢复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智慧城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管线恢复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109-049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20-604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内容主要为现状管线恢复,包括真南路DN600雨水管,玉门路DN600雨水管和DN300污水管,祁连山路DN1800雨水管和DN1200污水管,中国电科第五十研究所内DN600雨水管、DN300污水管、给水管、消防管等涉及到的管线,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新开1号河(李家浜~新开2号河)
6、交付日期:14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24513900.00元(国库资金:245139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1-10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1-17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报名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彩色扫描件;注:以上证照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若以上证照正在年检,请出示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的年检证明(原件)。逾期递交资料或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的,将拒绝其报名资格。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1-10 15:00:00至2020-01-17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以上要求的材料后,需于2020-01-10 至2020-01-17 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携带以上上传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现场验证。现场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1-3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1-3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网上投标回执(有数字签名)、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无线网卡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投标单位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投标文件(敲章后扫描上传)的同时在项目开标时需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书面文本:正本1份;副本4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 01- 20 下午13:3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21-52752721-2002。代理机构将于2020- 01-20 下午16:00时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7847664.62元,投标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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