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湖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重新招标)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9]32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9251.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34.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6.2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40.55万元。新建泵站一座,土建按10万m3/d,设备按5万m3/d进行设计,金江路进泵站d1400主干管(约1km),出水压力管DN1000(约1.4k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新建泵站一座,土建按10万m3/d,设备按5万m3/d进行设计,金江路进泵站d1400主干管(约1km),出水压力管DN1000(约1.4km),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的城市排水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650547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020年11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施工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本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一级临时建造师及二级临时建造师,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投标时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4-16 09:00:00 至 2020-04-22 17:00:00 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5-11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含电子银行保函)形式。 ( 注:由于疫情期间,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方式: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 或④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 网(www.fzztb.org)、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cl.fuebid.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