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鞍山市判甲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新建截流管网工程电动推杆滗水器等设备采购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21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4月27日 |
招标机构: | 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判甲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新建截流管网工程电动推杆滗水器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落实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动推杆滗水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齐大山镇判甲炉村。
2.2采购内容:一标段为电动推杆滗水器及其配件采购。
2.3工程投资额:一标段为256万元。
2.4本项目各标段兼投兼中,以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中标人。
2.5招标范围:一标段电动推杆滗水器及其配件采购。
2.6工期要求:中标之日起20天内供货完成。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2条的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次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持本企业CA认证锁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1日08:00时至2020年5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43-1号)(所有投标单位须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费自理,投标文件中写明联系方式,以便答辩时问寻)。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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