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南雄市管道燃气工程--高中压调压站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24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4月30日 |
招标机构: | 南雄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雄市管道燃气工程--高中压调压站工程施工已由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韶市发改招(20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雄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雄市管道燃气工程--高中压调压站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东省南雄市珠玑镇。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南雄市管道燃气工程-高中压调压站,工程主要内容有:接收西气东输二线151#阀室来气,接收压力4.0Mpa,接气管径DN100,经过滤、计量、加热、调压、加臭后去下游工业园中压用户,同时设置有高压外输接口。站内还配套建设辅助生产用房1座,包括控制室、机柜间、燃气热水间、发电机房等,具体工程内容分为土建部分(包括辅助用房、阀门支墩、放空区、撬装设备基础、围墙)、安装部分(包括工艺、电气自控、暖通热力、给排水及消防、防腐部分)。工程总投资约为547.38万元(其中甲供设备、材料费用约为 0万元,扣除甲供材后费用约为547.38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扣除甲供材后部分(即547.38万元)。
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由招标人在本时间段内开出的施工任务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控制价(元) |
工期(天) |
南雄市管道燃气工程--高中压调压站工程(第二次)施工 |
新建高中压调压站1座。 |
5473757.67
|
7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1级。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疫情防控期间,关于企业和人员证书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附相应文件在投标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类 或 石油化工类 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2)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
8月至2020年 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项目负责人自报名截止日起无在建项目且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法定代表人、专职安全员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须提供岗位证书或管理手册。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 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 。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若有)(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七.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九、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工程交易股(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 工程交易部
单位名称: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 建管股
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年4月24日00时00分至 2020年4月30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0年4月30日24时0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0年5月9日16时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0年5月9日16时30分至 2020年5月12日16时3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10时0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10时0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8日10时0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0年5月19日08时00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0年5月19日09时30分至 2020年5月19日10时00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9 |
开标时间 |
2020年5月19日10时0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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