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西咸新区红光路跨沣河段给水管道工程施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29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5月06日 |
招标机构: | 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咸新区红光路跨沣河段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已由西咸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2020-611200-46-03-00428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咸新区红光路跨沣河桥处
2.2工程规模: 沣东新城和沣西新城现状管道的连通,敷设一条给水管道,合计管长约1573m,管径DN600-DN800mm。
2.3 招标范围:西咸新区红光路跨沣河段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管径DN600-DN800m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1573.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186.81万元);
2.5 工期:180 日历天
2.6项目编号:SCZB2020-YS-0183/00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 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09时00分。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4月 28日09时00 分至 2020 年 5月 3日 09 时 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报名,并于2020年 4月 28日 09时 00分至 2020年 5月 6 日17时 00 分持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到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 5月12日09 时30 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www.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疫情期间资审文件的获取(1)资审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账号:102061182951(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0183/3)、项目名称简称)。账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2)投标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将缴款凭证、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1490627762@qq.com,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等信息。(3)以投标申请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文件费;以个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文件费,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时提供委托书原件。标书费发票开具请将缴款凭证、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20009180@qq.com。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5月 12日 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二层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0.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因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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