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兴县公安局委托,就长兴县公安局扩增仪、离心机等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3-22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设备供应商必须提供仪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3、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有公安系统新建DNA实验室类似业绩
4、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4:30-16:30
地点:湖州市龙溪北路305号705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8日 14:0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8日 14: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14000.0
交付方式:电汇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49135056237237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提供“扩增仪”、“离心机”、“超纯水仪及纯水仪”、“生物安全柜”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书(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提供2011年1月1日至今公安系统新建DNA实验室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1.4万元整(以电汇、转帐支票等形式提供,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龙溪北路305号7楼
联系人:小苏
联系电话:0572-2117259
传真:0572-21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