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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http://www.chemsb.com/ 2020年05月14日 浏览量: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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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行业:机电行业 -
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4日
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8日
招标机构:眉山金象园区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市发改审批【2019】39号、眉市发改审批【2020】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金象园区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金象园区工业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审批【2019】39号、眉市发改审批【2020】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200403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  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占地约50亩,日处理量2万立方米、深度治理及配套管网。       

2.3 总投资:  21356.44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最高限价391(含预算及规划方案设计)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限价71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320万元(含施工图预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4 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需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察包括全部地质勘察(勘察须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关于勘察报备、验收等相关要求), 满足各阶段成果要求及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及审查,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图、施工图预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符合财政评审要求),满足各阶段成果审查并配合施工单位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70日历天(包含施工图预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以财评送审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设计需求。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规程,并满足施工需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需符合财政评审要求。              

2.7 资金来源:  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勘察设计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勘察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近4年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近4年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同专业资质以联合体成员中最低的为准。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4年(2016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及以上;(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设计人员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人员,勘察人员应为成员单位(勘察单位)人员,人员不能互用 。(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4日 09:00 2020年5月18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3日 9  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msggzy.org.cn),开标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综合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msggzy.org.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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