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白土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20年05月20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5月25日 |
招标机构: | 栾川县白土镇人民政府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土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5-50 | ||||||||||||||||
三、项目预算金额:36531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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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2.1项目名称:白土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2020-05-50号; 代理机构编号:ZPLY-20-051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敷设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化粪池、消毒池、氧化池、调节池、绿化等设施;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上级资金+自筹资金,约36531300.00元,一标段:约24297992元,二标段:约12233308元; 2.6工期:90日历天; 2.7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其中任意一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厂房建筑物及构筑物,安装设备及自控电器,绿化工程,人工湿地工程等。 二标段:污水管网安装规格为DN300~DN800的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总长度10474.4米,建设污水检查井492座等。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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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能环保政策。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提供五大员(施工员、造价(预算)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 3.3投标人拟派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19年01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3.6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8提供企业到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栾川县人社局)开具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资信证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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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5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05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龙区伊洛路与瀛洲路交叉口(格美酒店隔壁) | ||||||||||||||||
3.方式: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
4.售价:500元 |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5月20日至2020年05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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