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区至罗联乡供水管道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9】31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长乐区玉田镇、罗联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1539.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3.3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长乐区至罗联乡供水管道工程施工;②供水管道及加压泵站,新建供水管道从玉田镇DN600供水主干管接出,沿营滨路敷设,其中DN400球墨铸铁管3200米,DN300球墨铸铁管30米,DN200球墨铸铁管1000米,建设0.5万m3/d加压泵站一座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的供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61740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经招标人取证查实,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4)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5-25
09:00:00 至 2020-05-29
17:00:00 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6-09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2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④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cl.fuebid.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