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远东泵站污水压力管(园东大道—远东污水厂段)延伸工程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工程行业 - 水运工程 |
公告日期: | 2020年05月28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6月02日 |
招标机构: |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远东泵站污水压力管(园东大道—远东污水厂段)延伸工程 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晋发改审[2018]27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管道起点衔接园东大道与肖四路交叉口,沿肖四路、滨江二路、肖二路敷设,最终排至远东污水厂处理,全长约1870m,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1400,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总造价1734.314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污水压力管工程、路面拆除与恢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1734.3142万元,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1400,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1734.3142万元,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1400,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控制价为人民币1734.3142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 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7日8时00分00秒至2020年6月1日18时00分00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34.68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或③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17]278 号文)规定执行);或④投标人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上传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9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 签到、解密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签到解标及现场签到解标),投标人相关人员无需到场参加。关于项目线上签到、开标、解标的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或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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