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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珠玑镇中站村委会至徐氏祠堂等45条村道硬底化改造工程施工

http://www.chemsb.com/ 2020年06月16日 浏览量: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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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南雄市珠玑镇中站村委会至徐氏祠堂等45条村道硬底化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招标行业:机电行业 -
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6日
截止日期:2020年06月20日
招标机构:韶关市曲江区供水管理处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曲江区演山水厂扩建供水管道敷设工程第二标段(转溪-京广铁路桥)勘察设计 

1.2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供水管理处

1.3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曲发改投【201823 

1.5 项目代码:2018-440205-46-01-813329

1.6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曲江区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从现状转溪桥头已实施管道衔接点起,沿现状村道、106 国道、旧 321 县道、沿S248 线敷设至京广铁路桥,敷设DN1000供水管道约3.8公里。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

1)勘察部分:工程勘察、地形图修测等。

2)设计部分:

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此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

②.此部分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此部分相关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勘察、设计工期共 40 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至提交符合招标人及审图机构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止。(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中:

1)勘察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并提交所有成果文件;

2)规划设计、初步设计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规划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之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施工图修编与审查:出具施工图审查初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与审查;

5)预算编制:施工图通过审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预算编制;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2.3.2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企业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市政行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以上职称。

3.3.2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3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人员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28号)相关规定:由广东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投标相关活动。

3.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7.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0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4.3.2本项目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4.3.3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6.3.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二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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