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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天然气利用项目园区内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

http://www.chemsb.com/ 2020年06月16日 浏览量: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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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天然气利用项目园区内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
招标行业:机电行业 -
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6日
截止日期:2020年06月20日
招标机构: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天然气利用项目园区内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天然气利用项目园区内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地点:低碳产业园区

项目投资:约350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范围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天然气利用项目园区内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范围包括:φ355.6*5.6(3PE加强级防腐预制)910m、φ323.9*6(3PE加强级防腐预制)5110m、φ273*6(3PE加强级防腐预制)1550m等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的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如使用临时证书请参照〔2013〕7号和内建工〔2014〕24号文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要求必须整包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于2019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房建市政项目)改版升级的通知》。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送达给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 nmggcztb.cn/)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 CA 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房建市政”栏目中的“房建市政工程 CA 数字证书及软件办理简介”。

4、完成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房建市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1)缴纳时间:投标人在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缴纳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缴纳方式:转账。(转账时须备注项目名称与单位名称,简写即可,转账成功后须将转账凭证及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发到我公司邮箱:nmbrdzb@163.com)

①转账缴纳账户:

账户名:许瑞娟

卡号:6216608400003207903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支行

②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相关资料。

6、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15124701723 兰经理

CA 办理电话:13134715937 赵经理

(2)现场技术支持:金润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仅提供远程技术服务。)

7、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7月7日上午10 时 00 分(同开标时间)。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 层开标区第三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7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层开标区第三开标室。

注:1.按照自治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所有投标人只允许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开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如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禁止进入开标现场。进入开标现场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分散就座、自觉保持距离,主动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如有呼和浩特市外来人员,需提供近十四天居住或解除隔离证明或持健康码。

2.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为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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