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莲花县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11日 |
截止日期: | 2021年01月17日 |
招标机构: | 莲花县人民医院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莲花县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2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BH-2020-PX039-1
项目名称:莲花县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2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莲购2020F000411594 | 电子胃肠镜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1 | 一批 | 12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以下四种材料之一)。 1)提供开标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所属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3)提供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6个月内有效); 4)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税务登记证书(多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个人所得税除外); 3)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盖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盖章的往来社保账户的缴费单据);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08:00 至 2021年01月22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补充资格:1.6、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如非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经营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备案凭证);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经营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备案凭证); 2.2、所投产品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备案凭证) 2.3、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2.4、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服务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 2.5、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请登录 (http://jxsggzy.cn/web/xwzx/007002/20190225/57730f17-ebb6-4e4b-a87d-edc0b6e1fcb3.html) 2.6、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其他补充事宜: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参与各方的身体健康。开标期间,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减少进出场人员数量,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现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3)各投标人需对拟派参与开标的人员进行健康情况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来自江西省外的投标单位对拟派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开标截止之日前7天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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