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锅炉设备采购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31日 |
截止日期: | 2021年06月05日 |
招标机构: | 青海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锅炉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青海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锅炉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3号
(2)招标内容:锅炉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9416001001
标段名称: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锅炉设备采购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锅炉采购及安装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3号
交货期:75.0天
合同估算价:321.702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资质;若为代理商需出具锅炉制造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锅炉制造厂商有效的授权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2941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5月29日00:00时至2021年06月0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2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开标室二号(可容纳24人)(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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