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合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对国家节能换热质检中心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ghgk-08188zj
2.招标内容:共二包
第一包:1. 工业视频内窥镜(1套)(进口,已论证)
2. 数字超声波探伤仪(3台)
3. 荧光磁粉探伤仪(10台)
4. 便携式金属硬度仪(8台)
5. 磁粉探伤仪(2台)
6. 超声波测厚仪(10台)
7. 超声波测厚仪(高温)(2台)
第二包:1. 手持式热偶真空计(3台)
2. 手持超声波流量计(1台)(进口,已论证)
3. 高压清洗机(2台)
4. 复合气体检测仪 (2台)
5. 可燃气体报警仪(双通道)(2台)
6. 旋片式真空泵 (1台)
7. 检验工具箱 (3台)
8. 平板加硫成型机 (1台)
9. 气压式自动切试片机 (1台)
10. 橡胶开炼机/程控型 (1台)
11. 布氏硬度压痕测量仪 (1台)
12. 夏比投影仪 (1台)
13. 安全阀在线检测仪(轻便型)(1台)
14. l 型三级三缸无油润滑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2台)
15. 纯水机 (1台)
简要技术要求:详细技术参数参看招标文件。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一包:
(1)供应商为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营采购货物或相近货物的经营范围;
(3)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7)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
(1)供应商为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营采购货物或相近货物的经营范围;
(3)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信息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注册时必须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在有效报名时间内报名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报名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报名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2)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931-21057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止,每日00:00—24: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购买(/)。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9:30前(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十开标厅
6.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2日9:30(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十开标厅
8. 采购人: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姚皓焜 联系电话:0931-8414379
9.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晓雯 电话:0931-8464811
传真:0931-8464811 邮箱:
gsghzb@163.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15层
10.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