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的委托,对上海旺园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冷库及制冷设备、运输车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旺园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冷库及制冷设备、运输车等项目;
2、采购编号:ZX2014-041 ;
3、项目内容:
包件一:冷库及制冷设备 1套 预算金额:8万元;
包件二:屠宰场污水处理设备 1套 预算金额:27万元;
包件三:活鸡运输车(江淮50铃卡车) 1辆 预算金额:15.9万元;
包件四:光鸡产品运输车(依维柯V36)1辆 预算金额:16万元;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
3、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厂家,或是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
4、参与包件一的供应商应是具有中国制冷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C类Ⅲ级以上(含Ⅲ级)资质的企业,或者是具备机电安装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投标所需资料(详见询价表)
1、询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证明资料;
5、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证明;
6、参与包件一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国制冷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C类Ⅲ级以上(含Ⅲ级)资质,或者是机电安装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设备清单(须说明设备品牌、型号、产地、具体参数、供货期、施工安排等);
9、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投标。资料不齐或投标文件没有一式三份或未加盖公章,其投标文件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17日下午15:30以前向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以上密封的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