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市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供应室医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 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
(1)供应室医疗设备一批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数 量 |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
1 |
脉动真空灭菌器(1.2立方)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 |
2 |
快速式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
2台 |
3 |
超声波清洗机 |
1台 |
4 |
纯水处理设备 |
1套 |
5 |
医用干燥柜 |
1个 |
6 |
电热蒸汽发生器 |
2台 |
7 |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台 |
(2)辅助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3、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4、交货地点: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5、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提供相应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
6、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时间: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9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胜景路楚雄工程建设商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至报名现场审验报名,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22800.00元(人民币贰万贰仟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日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
银行 账号:24100601040006193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9月23日下午15 :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楚雄市人民医院
地 址:楚雄市中大街195号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39878899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胜景路楚雄工程建设商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王蔚
联系电话:0878-3028188,1370846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