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功上市企业或实施债券融资的企业,省及当地财政分别给予上市或发行费用10%的补贴;对高新技术产品和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所缴纳增值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3年内全部奖励企业……日前,安徽出台36条扶持措施,助推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非公企业比“十一五”末翻一番,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达到65%,提供城镇就业岗位占全省城镇就业的80以上。
针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安徽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的总量、增速列入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考核范围,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单列小企业信贷指标,完善授信业务制度,保证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针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足问题,安徽明确要求大力实施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工程,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和成长性小企业,支持企业发展自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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