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光伏产业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和产业基础,我国光伏产业已呈现向内蒙古转移集聚的趋势。内蒙古将发挥优势,促进光伏产业链条化发展,集中建设5个光伏产业园区,形成光伏产业集聚区。这是上周在呼和浩特召开的2014年中国国际硅业大会传出的信息。
据了解,“十一五”以来,内蒙古以能源、资源、区位、交通等优势为保障,光伏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多晶硅材料为核心,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和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相配套的光伏产业链。截至目前,已建成投产的光伏企业8家,多晶硅生产能力2.2万吨,单晶硅1.6万吨,在建拟建多晶硅规模10万吨。
为促进光伏产业加快发展,内蒙古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内蒙古多晶硅比较优势,以现有光伏产业园区为重点,集中发展,形成光伏产业集聚区。力争到2020年,全区多晶硅产能达到10万吨,单晶硅产能达到4万吨,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超过10吉瓦;培育产值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5户;全区光伏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内蒙古提出重点建设5个光伏产业园区,包括呼和浩特市金桥、沙尔沁光伏产业园,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光伏产业园,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光伏产业园,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光伏产业园,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光伏产业园。同时,在各光伏产业园区,实施一批重点光伏产业项目。
内蒙古对达到相关准入要求的光伏企业,在用电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对光伏产业项目在土地供应、水、环保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光伏企业技术创新,大力推广已成熟的、具有共性的关键技术,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向光伏产业倾斜;支持光伏企业创建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优先给予有关奖励政策支持;对光伏产业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投产稳定后给予研发费用一定的资金补助。
为推动光伏产品应用,内蒙古提出,优先将国家每年下达的享受电价附加资金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分配给落户的光伏全产业链制造企业;鼓励光伏发电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区内本土光伏制造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鼓励采用光伏模式建设城市景观亮化、道路照明等基础设施;电网企业优先满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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