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在厦门全市范围内,污水未能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建设项目需自行配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1月8日,厦门市规划局出台《关于建设项目自行配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指引》(以下简称《规划指引》)。
《规划指引》提出,为减少市政污水系统建设对建设项目落地的影响,同时禁止建设项目污水直排,防治水体污染,保护水体环境,规范位于现状市政污水管网范围外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根据《规划指引》,符合三种条件的建设项目必须自行配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1.位于市政规划管网服务区外的建设项目(如城市新建小区、独立社区、水源保护区、名胜风景区、小乡镇、中小企事业等分散地区)。
2.位于规划市政管网服务区内,但市政管网尚未建成的建设项目。
3.位于现状市政管网服务区内,但周边污水管网已满负荷,且近期难以改造扩容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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