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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环保厅近日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标准》,以进一步规范设区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化工等行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标准》明确了广西设区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能。按《标准》要求,南宁、柳州、桂林、北海、梧州、河池等大中城市、环保重点城市、进口废物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成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其余设区市应争取在2014年年底前成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完成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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