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4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告编号为临2014-042号《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请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6日至2014年11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6
日15:00至2014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2014年1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4年11月13日16: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324100,传真:0570-4057346。信函、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江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江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宏
电 话:0570-4057919
传 真:0570-4057346
地 址: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241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我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在投票时,在相应栏内打“”;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出现两种以上选择,视为无效票。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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