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球化工设备网 > 招标 > 招标专讯 > 正文

辽宁明确医疗机构基药使用配比

作者: 2014年11月26日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浏览量:
字号:T | T
医药网11月25日讯 辽宁省卫计委24日下发《关于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二三级医疗机构基药配备比例。与此前已发布基药配比的省份如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相比,辽宁省对二级医疗机

医药网11月25日讯 辽宁省卫计委24日下发《关于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二三级医疗机构基药配备比例。与此前已发布基药配比的省份如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相比,辽宁省对二级医疗机构上的基药配比比例要求偏低。

  上述《通知》指出,鼓励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三级综合医院及 中医 院使用基本药物 采购 金额占 药品 采购总金额比例应分别达到35%和20%以上;专科 医院 及妇幼 保健 院应比照同级别综合医院下调10%。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规定的三级医疗机构中基药配比与其他省份25%下限基本符合,但二级医疗机构的基药配比35%的下限则要明显偏低。已出基药配比的省份中,广东、江西、湖北等省份二级医疗机构基药配比的比例为40-50%;浙江、四川、安徽等省份是不低于50%;重庆则是不低于40%。

全球化工设备网(http://www.chemsb.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违者必究.

标签:

分享到: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