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阳县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一、推行交易前期介入制。
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门成立项目监管服务科,建立日常场外巡查制度、友情告知制度、现场指导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一是细化任务分解。对重点实体工程进行细化分解,服务分片包干到人。二是发放告知函。对负有建设任务的业主,发函告知进场交易应具备的前置条件、何时进场交易、如何交易。三是项目跟踪督查。主动了解项目业主标前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对不熟悉办理流程的业主进行现场指导,协助其抓紧进入交易程序,合理安排进场交易时间,以免影响进场交易最佳进程,而导致工期延误。
二、推行招标容缺核准制。
该县对前期准备不充分,不完全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的紧急重点项目,实行 “容缺核准”制,即对项目业主因前置条件不全,而又必须提供的建设资料,允许其在项目开标前予以补齐,从而,让项目尽早进入交易程序,为项目实施争取宝贵时间。
三、推行民资直接发包制。
为进一步简化房地产项目交易程序,加快建设进度,降低私有投资房地产项目交易成本,该县将私有投资房地产项目由招标制,调整为直接发包制。开发商及承建商仅需提供备案申请、项目立项、项目预算、承建商资质、项目监理资质、施工合同等资料,即可履行直接发包手续,实行一次性集中办理。政务办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同时强化监管职能,加大对承建商的资质审查与施工现场“五大员”督查力度,确保项目施工质量。
四、推行程序合理交叉制。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交易效率,有效实施简政放权。 该县一改以往核准备案为告知备案,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备案监管。项目业主(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日,通过“一键朝阳”全程电子化系统,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同时上传发布,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潜在投标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予以下载所需资料。同时,潜在投标人也需时刻关注“一键朝阳”全程电子化平台发布内容的变化,及时按新内容调整、更新投标文件的制作,以确保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通过程序合理交叉,可节约了7天-10天的交易时间。
五、推行交易资格后审制。
该县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由预审调整为后审。采用资格后审交易方式,前期资格审查时间均可缩减,资格审查工作与投标文件审查工作合二为一,时间可以减少一半。 这样,既可以降低投标成本,又能提高交易效率,还可以遏制因交易环节多,信息易于外泄,而造成围标串标情况的发生。
六、推行小型项目摇号制。
该县对政府投资400万元以下小型建设项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摇号方式确定项目承包人。开标时,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小型项目承包人。这一简易招标方式,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由此,也大大提高项目交易成功率。
该县通过实施进场交易项目阳光提速,实现繁杂事项简单化、过程运作公开化、人为因素最小化,不断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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