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以来,我国相继建立了7个碳交易市场,试点进展顺利。我国碳交易机制的探索已经初步取得良好成效,市场机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由于碳交易在中国仍然处于起步发展的试点阶段,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仍然面临重重困难。
碳排放交易市场重要性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机制的加快,国际金融环境给国内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进入常态,在全球经济暂不明朗的情况下,面对这一经济形势国家相继通过召开经济工作会议等形式对此进行相应部署和改革,而在所改革过程中,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一直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这其中有关碳排放的工作部署显得尤为明显。
我国作为世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在为创造国民经济价值的同时,承受了巨大的减排压力,随着2011年以来,我国在不同地区相继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取得一部分成功经验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实际问题。
按国际规定,碳交易市场是政府规定本国或本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限额,按照一定规则把这些排放限额分配给企业,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可以在市场上把排放限额卖给减排成本高的企业。排放限额不仅可以被开发成金融产品进行交易,而且这种市场化手段被普遍认为是低成本而有效率的减排措施,从一定意义上说,碳排放市场不仅是由政府创造出来的新兴市场,碳排放交易更是一种基于市场的手段。
由于碳交易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同机构、不同部门对于碳排放的认识和目标均不相同,加上建设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又将关系到与国外市场协调等问题,这就需要在解决技术层面的同时加强健全其体制建设,并需把这项工作引入市场机制并政府发挥监督职能,从而建立由市场合理确定价格、政府调控价格的机制。
碳排放交易试点进行如火如荼
碳排放权交易是给企业排放设定上限,通过配额交易降低减排成本的重要制度。早在2011年,我国就已经确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自2013年6月以来,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湖北、重庆等7个碳交易市场相继鸣锣开市,拉开了我国碳交易从无到有的序幕。解振华表示,目前,我国已经有5个碳交易市场顺利完成了第一个年度的履约工作,其余也即将进入履约。
随着碳交易试点的顺利推进,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有关专家指出,我国仍处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气候变化对城市建设、农业、林业、水资源等影响加剧,也迫切需要采取积极的适应行动。从外部环境看,国际社会已就控制全球气温升高不超过2℃达成共识,并将进一步强化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安排。因此,我国有必要加快探索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构建起更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碳排放市场制度体系。
今年9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明确提出,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着手研究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包括确定碳排放交易的边界和范围,制定出相关的管理细则,研究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和市场调节机制,完善国家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并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发展中遭遇困境
由于碳交易在我国仍然处于起步发展的试点阶段,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仍然面临重重困难。一方面,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还相对薄弱,相关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需要进一步创新,市场化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从现实操作层面看,企业对于碳排放交易的热情以及履约情况,也将对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试点情况看,多地在履约期临近之时都出现了推迟履约期的情况。
专家建议,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加快研究制订碳排放交易总体方案,明确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战略目标、实施步骤和配套措施;做好碳排放权分配、核算核证、交易规则、奖惩机制、监管体系等方面制度设计,制定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投资政策,探索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广泛投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根据碳市场发展情况,研究碳金融发展模式,在重点发展好碳交易现货市场的基础上,研究有序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并引导外资进入国内碳市场开展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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