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国务院国资委7月中旬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已过去五个月,近日传出消息,第一批六家央企改革试点方案已基本定稿。在16日举行的“国企改革探索与前瞻”论坛上,部分试点央企负责人透露了相关改革思路。
混改重要一项“员工持股”
作为首批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央企,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董事长宋志平表示,国企改革涉及两个问题,一是顶层设计,二是企业的改革实践,企业的改革实践要依靠顶层设计。
他透露,眼下各方在顶层设计多个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比如在国有经济或国有资本的分类方面,共识是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两大类,同时在监管体系上,共识是出资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管资本上,人和事的管理工作尽量下放。
关于企业的改革实践,他结合中国建材实践表示,试点企业应在完善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推动员工持股和发挥企业家作用四方面进行突破。
他特别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项是员工持股,要给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带去市场激励机制,让骨干员工除提供劳动要素以外,拿出他们的资本要素、智力要素,一起参与企业的发展。
规范董事会“三大关键”
作为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试点企业,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明忠说,央企规范董事会建设,既要防止国企内部人控制,又要防止外部人失职;既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又要实现法人结构运转有效,增加活力,提高效率,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
他认为,央企规范董事会配套建设有“三大关键”:关键之一是完善外部董事制度,要根据外部董事行业不同体现其“执行督导”价值,通过调研论证等发挥其“经营顾问”的作用,并利用来自外部的身份发挥其“沟通桥梁”的作用。
关键之二是理顺董事长和总经理权责体系,他说,清晰界定岗位职责,科学进行任职配置要注意两点,一是财权要交给制度,签字权应该是董事会决议和国家的法规;二是要全面实现职业经理人制度。
关键之三是党组织作用有效融入法人治理结构。央企董事会试点中,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经理、党组织成员、职工代表等多方面因素参与其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公司制度模式。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董事会有机结合,就能转化为竞争优势。
监管权限要止于董事会
眼下,无论是混合所有制还是董事会制度改革试点,都涉及监管机构职能转换和角色重新定位。在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看来,这轮国企改革的总目标,是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他提出必须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关于推进国资监管机构变革,他说,国资监管机构的权限要止于董事会,和国企运营保持“一臂之距”。国家所有权代表机构要按照民商法规范和市场手段进行资本管理。
此外,楚序平认为,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现代化,由国家任命国有股东代表、董事,而董事会应依法享有选聘首席执行官权力,同时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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