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呼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抓手,积极征求预算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抓好整改,为了简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出台了《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
(一)对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和办公耗材项目实行协议供货方式;
(二)对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印刷项目,由采购单位在中标协议供应商范围内自行询价确定供应商。
(三)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采购。
二是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申请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采购项目,立即下达《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预算单位补充资料,并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
三是对预算单位办理完成政府采购备案的,经审核无误,当时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简化了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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