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地方环保部门党员干部因涉嫌受贿落马的消息不断见诸媒体。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监管企业牟取不正当利益,成为这些落马者的共同特征。眼下,我们向污染宣战,若要旗开得胜,环保部门必须做到打铁自身硬,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记得不少基层环保局长曾诉苦,这个局长不好干,不仅身处“清水衙门”,干着“有责任、无权力”的苦差事,而且年底群众评议机关,往往排名垫底,吃力不讨好。的确,近年来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污染加重,百姓常将怨气撒在环保部门身上。但从环保领域近来发生的腐败案来看,环保部门并非所谓的“清水衙门”,其权力寻租的空间不仅存在,而且与污染企业的利益关系很隐蔽,这也就难怪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接到群众污染举报后,显得“鼻子不灵”或“执法步子慢一拍”。
实际上,基层环保执法不力一直为百姓所诟病。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看地方政府领导脸色办事,常常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畏难情绪严重,口口声声“不敢管,没法管”,其实骨子里不想主动作为;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与污染企业勾肩搭背,不是认真查处其问题,而是帮忙遮丑掩盖。群众对环保部门的“差评”,其实是殷切期待,他们希望环保部门能受到鞭策而更好地负起责任。
向污染宣战,环保部门无疑应是尖刀班、突击队,承担着相当重要的职责。对其提出更高的职业道德和法治素养要求,一点也不为过。更为重要的是,环保部门手中的执法权力在增大,地位在彰显。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突出强调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权力,赋予其更多职权,如查封、扣押企业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等。这无疑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效手段,但也对环保部门自身提出更高要求。因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代替地方政府具体执行监督管理权力的,无疑就是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如果不依法履职,甚至存在徇私枉法,则显然会对社会造成更大伤害。
基于此,我们应对环保部门提出更高的履职要求,各地在考察使用环保干部时,应更加重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把有使命感、责任感、敢担当的干部选到环保部门领导岗位,让依法执政、认真履职、廉洁清正、公正执法,成为环保卫士的共同特征。与此同时,各地还应加强对环保部门履职和执法的有效社会监督,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尽可能挤压各种权力寻租的空间。
希望环保部门的党员干部能以那些落马者为戒,变压力为动力,成为向污染宣战中令人尊敬的生力军。环保工作者成为绿水青山的真正卫士,自然会赢得百姓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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