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钢(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保护招标投标活动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推动包钢招标投标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要求与公司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及各级控股分公司有关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服务必须依照《办法》委托公司招标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为了确保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成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招标投标工作和采购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由专业管理部门(单位)负责对采购业务制定制度、审核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等具体行为的实施。同时,《办法》还要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与需求部门和委托单位(共同构成招标人)、招标中心共同合作完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
依照招标投标工作脉络,《办法》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各环节中具体行为进行规范化制定,并制定了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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