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财政局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把采购审批关、招投标关和信息公开关,有效推进了该县政府采购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严把采购审批关,做到“准确采购”。严格按照要求拟定科学合理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对于3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进行。对申报的采购项目进行审核批准采购方式,确保采购前无漏洞,做到“准确采购”。
二是严把招投标关,做到“质量采购”。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采购产品质量。一方面强化采购文件的质量控制。统一采购文件格式,不断完善充实,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并对专业性强的采购文件进行细化,聘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技术指标等进行论证和明确。另一方面强化评标定标的质量控制。通过采用最低价法、综合评分等方法选择中标单位。此外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中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实现集中采购活动的良性竞争,做到“质量采购”。
三是严把公开关,做到“阳光采购”。在采购中确保做到采购信息公布及时、广泛、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保证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同时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完整、准确,做到“阳光采购”。
据统计,该县2014年执行采购预算金额919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144万元,同比市场节约资金1054万元,综合节约率11.46%,有效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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