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 企业动态 | 政策法规 | 市场评述 | 新品速递 | 价格行情 | 成功案例 | 人物访谈 | 企业专访 | 本网动态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了同意建设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四期工程和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的批复。 其中,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四期工程总投资约37.7亿元,其中资本金占30%,为11.3亿元,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投资26.4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总投资约5.4亿元,其中资本金占30%,为1.62亿元,由烟台港集团与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按51%和49%股比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投资3.78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标签:烟台港 原油码头工程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