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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邯郸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邯郸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行三级发证、属地管理。
邯郸市环保局主要负责焦化、化工、医药、酿造、造纸、印染、铸造省发证之外的电力、水泥、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的颁发、延续、年度核查。县(市、区)环保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省、市发证之外的排污单位(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除外)排污许可证的颁发、延续、年度核查。
标签:邯郸 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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