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发布预警提示,墨西哥对硫酸铵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对中国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月19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在《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和美国的硫酸铵(税号为31022101)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决定继续进行调查并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对五洲丰公司和其它原产自中国的进口产品征收0.1782美元/公斤的临时反倾销税,对Honeywell公司和其它原产自美国的进口产品征收0.1858美元/公斤的临时反倾销税。
初裁决议自公布次日起生效,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发布公告当天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信息、评论意见和对第一取证阶段的补充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7日14:00。
2014年8月12日,墨西哥,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和美国的硫酸铵发起反倾销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损害分析期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