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的要求,清理规范涉及稀土、钨、钼的收费基金。
通知要求,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稀土、钨、钼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稀土、钨、钼价格调节基金。
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全面清理规范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稀土、钨、钼的收费基金项目,凡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
通知强调,对公布取消或停征的收费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
标签:清理 涉及稀土、钨、钼收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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