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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检验检疫局现场监督 8台进口无证压力容器被销毁

作者: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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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检验检疫局对中山某燃气阀制造公司进口设备中夹带的无证压力容器实施现场监督销毁。该批设备共8台,原产国为意大利,中山检验检疫局在查验时发现其中6台设备都夹带有压力罐,最高工作压力均为11BAR,容积
    近日,中山检验检疫局对中山某燃气阀制造公司进口设备中夹带的无证压力容器实施现场监督销毁。该批设备共8台,原产国为意大利,中山检验检疫局在查验时发现其中6台设备都夹带有压力罐,最高工作压力均为11BAR,容积为4.8L-12L之间,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压力容器,但收货人无法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设备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中山检验检疫局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按照规定现场监督收货人对压力容器进行拆卸销毁。
    中山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在进口压力容器或带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成套设备前,应核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已办理了制造许可证。未办理的应按规定及时向质检总局申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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