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球化工设备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12部门对违法违规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

作者: 2015年07月28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字号:T | T
记者2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煤矿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记者2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煤矿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有关部门(机构、单位)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予以处罚,并对煤矿或所在企业集团在项目核准与淘汰落后产能、确定采矿权出让或土地供应、融资、民用爆炸物品和电力供应、政府性资金支持、铁路运输、市场监管等方面予以限制。

  联合惩戒对象为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煤矿,包括未办理相关核准审批手续的新建、改扩建煤矿;超能力生产的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的煤矿。

  根据通知,违法违规生产煤矿名单将在“信用中国”网站转载。各有关部门(机构)应加强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动态管理。

  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联合发出。(作者:安蓓、赵超)

全球化工设备网(http://www.chemsb.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违者必究.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