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生态补偿,按笔者理解就是享受、占有生态效益“输入”的地区,对生态“输出”地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已开始试行水污染补偿机制,即上游地区污染下游水源时,要对下游地区进行赔偿。但总体上,生态补偿尚处于探索阶段。笔者以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正当其时,非常必要这体现于四方面。
第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我国“五位一体”的重要战略任务及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建设,亟待建立健全相关的利益机制。第二,目前我国生态建设任重道远,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第三,生态效益也是资产,生态大省为了保护环境付出了艰辛劳动。如被称为“中华水塔”的青海三江源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早在2005年,青海就取消对三江源的GDP考核。据测算,三江源为保护生态,每年减少经济收入约370亿元。而如今三江源的良好生态,直接保障了长江、黄河的干净水源,享用三江源生态效益的下游地方,对生态资产“输出”地进行合理补偿,体现了公平原则。第四,我国生态资产评估的方法、手段与系统建设已趋于成熟,生态补偿操作有了可行性。如通过对三江源地区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清查、核算与评估,可以计算出三江源现存生态系统价值约14万亿元,每年可提供的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价值约5000亿元。
标签: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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